关于上饶市新城吾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饶新城吾悦广场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
上饶市新城吾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上饶新城吾悦建设项目的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对该项目备案。备案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上饶县旭日中大道。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规模为60.2万平方米。包括购物中心9.2万平方米、金街及底商3.2万平方米、住宅30.8平方米(其中包括回购住宅7.9万平方米)、地下车库及配套用房17万平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54273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企业自筹。
四、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开工前各项手续,招投标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项目在备案后二年内未开工建设,应予以注销;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主要内容与备案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备案。
六、请严格按照《上饶市新城吾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饶新城吾悦建设项目节能报告》要求做好节能工作,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请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项目建设各项条件,力争尽快建成发挥效益。
上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17日
终审 :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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